珠海市失业金是指失去工作后由政府提供的一种经济补贴,旨在帮助失业人员度过失业期间的经济困难,稳定社会就业秩序。根据珠海市的相关规定,失业金的发放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等因素进行计算。
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失业金的发放基准是根据失业人员过去12个月的缴纳基数和个人缴费比例来计算的。具体的计算公式是“失业金标准(元/月)=个人当地今享受的社会平均工资的70%”。
具体来说,如果一个失业人员过去12个月的缴纳基数是5000元,并且个人缴纳比例为8%,那么他可以享受的失业金标准就是“5000元 × 8% × 70%”,即280元/月。
另外,珠海市还为一些特殊群体的失业人员提供特殊补贴。例如,对于退伍军人、残疾人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失业人员,政府会根据其特殊情况给予额外的补贴,以更好地保障他们的生活。
总结起来,珠海市失业金的发放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过去12个月的缴纳基数和个人缴费比例来计算的,并且还会根据失业人员的特殊情况给予额外的补贴。每个失业人员的具体失业金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是根据个人的工资水平和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等因素进行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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